关于推荐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的通知
责任编辑:admin 录入时间:2021-3-7 阅读次数:623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,全国性行业协会,各分支机构:
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加快先进适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应用,提升环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,我会开展2021年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推广工作。为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要求,今年将特别筛选并公布一批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,引导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低碳运行。
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项目始于1991年,经过30年发展,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技术推广品牌,是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选用环境保护技术的重要平台。对入选技术和工程,我会在网站和微信等平台上广泛宣传,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积极推荐,促进其推广应用。
请你单位按照推荐和申报指南,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推荐工作。其中,附件2仅适用于推荐和申报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项目,附件1适用于所有其他项目。申报单位按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。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截至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,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。